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住宿信息登记和安全管理工作,做好学生校外住宿信息的准确动态管理,增强学生校外住宿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,特制订本暂行规定。
第一条 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,高年级本科生、研究生因学习需要、身体健康等正当理由,在家长同意支持的前提下,可申请校外住宿。学院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,对是否同意学生校外住宿进行审批。
第二条 除在职研究生外,所有不在学校宿舍住宿的我们学生均应提交校外住宿申请表(本科生在“启明网”下载、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),并填写“必威·BETWAY校外住宿情况登记表”,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交辅导员报批。本科生在外住宿,必须有家长本人签字同意意见;研究生在外住宿,必须主动告知家长和导师。经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并获同意后,学生方可校外住宿。
第三条 校外住宿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。住宿地点应具有起码的安全保障条件,能做到用电用水安全(使用燃气热水器的居所应防范煤气中毒、使用电热水器的居所应防范触电事故),具有基本的防盗防抢条件等。尽可能不选择偏僻的住宿地点。晚间外出务必小心谨慎。
第四条 校外住宿的同学需与师长、同学、家长保持密切联系,及时获取各类学习生活信息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不耽误正常在校学业。
第五条 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附件:《必威·BETWAY校外住宿情况登记表》
必威·BETWAY
2014年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