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做好我们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,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地做好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选范围和对象
1.除特殊要求的奖学金外,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原则上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在校研究生。本校硕博连读的一年级博士生可以参评。
2.政治课、外语课、学科核心课(B类课)、专业核心课(C类课)等必修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参评。
3.未按时交纳学费、住宿费者不予参评(经学校贫困生资格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外)。
4.存在一稿多投、剽窃、造假等学术不端现象或故意虚报学术成果等不诚信现象者不予参评。
二、评选基本条件
1.立志振兴中华民族,服务祖国建设事业,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2.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文化活动,热心公益服务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;
3.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,学术能力突出,学术成果较多。
三、评选原则
1.奖学金评选应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,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业成绩、学术成果、德育考核及平时表现。
2.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一般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开始计算。但除国家奖学金外,已参评获奖的学术成果不再重复参评。
3.关于国家奖学金评选,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,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,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;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、硕博连读研究生,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参评资格。研究生在学制培养期间的学术成果可累计参评。
4.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非定向类别同学、对学院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根据学校工作布置,学院及时公布奖学金的评选条件、评选办法、分配名额、申报截止时间等信息。
2.研究生本人在院系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前,须按学校规定进行网上申请,同时向研究生辅导员递交书面申请材料。
3.研究生辅导员负责汇总书面申请材料、审核申请人参评资格并对申请人自我认定的学术成果进行复核确认。
4.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评选。
5.评选结果公示。
6.向学校上报评选结果。
五、学术成果评分标准
1.学术成果主要包括学术文章、学术著作、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。
2.学术成果的认定以公开发表为准。其中:
学术文章的期刊论文、报纸文章以公开出版发行为准,会议论文以会议召开为准;
学术著作以公开发行为准;
专利、软件著作权以取得相关法定权利证书为准。
参评当年奖学金的学术成果,原则上须在学校规定院系上报推荐名单截止日期前1个月就已经公开发表。
A. 学术文章
3.期刊论文是指4000字以上,有参考文献并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文章。论文必须以必威betway平台或必威·BETWAY为第一署名单位,否则不可计分。
4.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国内CSCD来源期刊、CSSCI来源期刊、TSSCI来源期刊的论文,计1分。发表在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的论文,计0.3分。发表在学术期刊增刊的论文,不计分。
5.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《Chinese Journal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》的论文,等同于在CSSCD、CSSCI、TSSCI来源期刊发文,计1分。
6.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,被《新华文摘》长文转载的加1分,摘要转载的加0.5分;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,被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、《高校文科学报文摘》、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》长文转载的加0.5分。
7.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国内一流期刊的论文,计3分。国内一流期刊的认定,文科以必威betway平台社会科学处《文科一流期刊目录》为准。
8.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的论文,计6分。
9.原则上,发表在SCI、SSCI和A&HCI三大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的论文,结合来源期刊所在分区和申请者的贡献度两者综合计分。(1)SCI来源期刊分区以必威betway平台科学技术处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SCI(E)论文期刊分区列表》为准,SSCI和A&HCI来源期刊分区以必威betway平台社会科学处《SSCI/A&HCI期刊分区列表》为准。(2)每篇论文只对贡献度排在前两位的作者进行计分,若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为同一人,则第二作者计分;若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为不同人,则第二作者不计分。
若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为同一人:
发表在SCI、SSCI或A&HCI来源期刊的论文:一区来源期刊论文,第一作者计8分,第二作者计4分;二区来源期刊论文,第一作者计6分,第二作者计3分;其它发表在SCI、SSCI或A&HCI来源期刊的论文,第一作者计3分,第二作者计1.5分。
若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为不同人:
发表在SCI、SSCI或A&HCI来源期刊的论文:一区来源期刊论文,第一作者计8分,通讯作者计8分;二区来源期刊论文,第一作者计6分,通讯作者计6分;其它发表在SCI、SSCI或A&HCI来源期刊的论文,第一作者计3分,通讯作者计3分。
10.参加境外(含台港澳)国际学术会议,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,并已被ISTP或EI收录的,计1分。
11.以第一作者身份在《人民日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理论版发表学术文章的,计3分。
B. 学术著作
12.学术著作按照其封面作者署名方式分为“著”、“编著”、“编”、“主编”、“译”、“译著”等。
13.独立完成的,署名为“著”的学术著作,计5分;独立完成的,署名为“编著”、“编”、“主编”、“译”、“译著”的学术著作,计2分。
14.合作完成的,署名为“著”的学术著作,申请人负责2万字及以上的部分,计1分;合作完成的,署名为“编著”、“编”、“主编”、“译”、“译著”的学术著作,申请人负责2万字以上的部分,计0.5分;此项累计不超过2分。
C. 其它学术成果
15.取得发明专利的,每项计3分。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不计分。
16.取得软件著作权的,每项计0.5分;此项累计不超过1分。
D. 特别说明
17.依上述规则能多次计分的学术成果,只按最高分情形计算一次,不重复计分。
18.依上述规则不能计分的学术成果,如有一定的良好社会反响,可由申请人本人提出计分申请,充分阐明理由;具体计分情况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。
19.依上述规则不能计分的学术成果,在同等条件下可作为评奖的参考依据。未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,不作为评奖参考依据。
六、附则
本规定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由委员会讨论决定。
必威·BETWAY
2018年12月
附件一: 学术成果计分标准一览表
学术成果 类型 | 发表 地域 | 项目 | 申请者贡献 | 分值 | ||||
学 术 文 章 | 期 刊 论 文 | 国内 | CSCD、CSSCI、TSSCI | 1作 | 1 | |||
CSSCI扩展版 | 1作 | 0.3 | ||||||
《新华文摘》长文转载 | 1作 | +1 | ||||||
《新华文摘》摘要转载 | 1作 | +0.5 | ||||||
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、《高校文科学报文摘》、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》长文转载 | 1作 | +0.5 | ||||||
一流期刊 | 1作 | 3 | ||||||
《中国社会科学》 | 1作 | 6 | ||||||
国内外 | SCI SSCI A&HCI | 1区 | 若1作和通讯作者同一人 | 1作 | 8 | |||
2作 | 4 | |||||||
若1作和通讯作者不同人 | 1作 | 8 | ||||||
通讯作者 | 8 | |||||||
2区 | 若1作和通讯作者同一人 | 1作 | 6 | |||||
2作 | 3 | |||||||
若1作和通讯作者不同人 | 1作 | 6 | ||||||
通讯作者 | 6 | |||||||
其它 | 若1作和通讯作者同一人 | 1作 | 3 | |||||
2作 | 1.5 | |||||||
若1作和通讯作者不同人 | 1作 | 3 | ||||||
通讯作者 | 3 | |||||||
会议 论文 | 境外 | ISTP、EI | 1作 | 1 | ||||
报纸 文章 | 国内 | 《人民日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理论版 | 1作 | 3 | ||||
学术著作 | 国内外 | 独立完成 | 著 | 5 | ||||
编著、编、主编、译著、译 | 2 | |||||||
合作完成 2万字及以上部分 | 著 | 1 | 此项最多2分 | |||||
编著、编、主编、译著、译 | 0.5 | |||||||
知识产权 | 国内外 | 发明专利 | 独立 | 3 | ||||
软件著作权 | 独立 | 0.5 | 此项最多1分 |